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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4章、喜欢就是一场兵荒马乱的征程第(2/2)页
就像是一本书在书店的时候,你觉得非常精彩,但是真正买回家,往往又翻不了几页。

    真正能让对方翻下去的,还是对方不断学习和不断提升的精神成长,这样才能让书本「常读常新」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闺女处于气头上,易翱翔就改成了「委婉的认同」,他点点头说道:「长相当然重要了,也是为了下一代着想嘛。「

    「对了,你大伯介绍的老秦家子。「

    易翱翔继续问道:「他是你大伯的同事,现在已经是大校衔了,以他家的基本盘,以后少将应该没什么问题。」

    大校升少将就是一道坎,这道坎甚至超过厅官升副省。

    只要升了少将,那就能在军队里呆一辈子,至于以后就是听天由命了。

    随着以后的军改落实,少将升中将已经不是家世能够左右了。

    「年纪太大了。」

    易保玉也摇摇头。

    实际上对方只有36岁,也就大易保玉十岁左右,这个年龄差距在普通老百姓之间都能接受,更遑论这种「政治婚姻」?

    易翱翔没有再问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继续问下去,不管对方是谁,肯定还有条件不合适的地方。

    所以啊,人在没有没谈过恋爱时,最好不要遇到太惊艳的异性。

    闺女回国后并没有接触太多的人,但是偏偏有个男生,满足了年轻、英俊、能力强、

    说话还好听—这些所有要素。

    易翱翔感觉换成自己,以后遇到的每个人,可能都会下意识拿出来和【他】比较吧。

    听说他有女朋友,易翱翔觉得没有什么。

    有女朋友好啊,本来可能有十万个潜在竞争对手,可是对方有了女朋友,竞争范围就突然缩小了。

    至于是一个女朋友,还是两个女朋友,流连花丛的易翱翔依然毫不在意。

    反正还没结婚,两个女朋友的话,这只能说明对方是个讨女人喜欢的家伙,甚至往深处想想,身体素质应该也不错,这也是一种不错的「天赋」。

    现在唯一的问题是,闺女还没有认识到她自己的内心,所以才会每每烦躁。

    易翱翔要做的,就是要引导闺女认识本心。

    正如罗曼·罗兰所言,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,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,依然热爱生活。

    感情也是这样,如果她深入了解以后,这层好感依然存在,易翱翔就坚决支持闺女的所有选择。

    「形式」不重要,「喜欢」最重要!

    「既然这些人,你都不喜欢。」

    易翱翔故意说道:「那我就和你姑姑言语一声,再稍微扩大一点范围筛选。」

    「别选了!」

    易保玉没好气的反对道:「显得我好像没人要一样!」

    「选择面大一点,你才可能遇到真正的Mrright。」

    易翱翔看似在劝说,实际意有所指:「不然你都不知道自己喜欢谁,按照爸爸的经验,其实真正的喜欢一个人,往往是会不知不觉的想靠近对方。「

    「是——是吗?」

    易保玉愣了一下,这句话就像是一枚炸弹,在心底炸出了翻天覆地的水花。

    她突然想到自己了。

    刚才那个电话,难道就是看到陈着要离开,所以就用「烦躁相亲要离开首都」为幌子,实际上就是本能的想接近他?

    「当然了。」

    易翱翔像是引导,又像是帮着闺女拨开重重迷雾:「我们上学时碰到喜欢的小朋友,听说他转学都会在难过很久,甚至都会考虑跟他起转过去。」

    「那如果——」

    格格明显入局了,沉默了一下问道:「对方有女——结婚了呢?「

    易翱翔听懂那前半截话的意思,欲盖弥彰的掩饰而已,但他故作不知的说道:「结婚了更好啊,反而多了一个认清那个人的渠道,从他的妻子,从他的家庭,从他的孩子都可以进行侧面了解。」

    格格目光游移,应该是听进去了,只是还没下定决心。

    大概寻找本心的过程,本就是一场兵荒马乱的征途。

    「小玉。」

    这时,易翱翔终于拿出自己混迹女人堆里多年的「焚诀」,认真且笃定的说道:「有时候我们去了解一个人,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到对方,而是在这个过程中,可以更加丰富、更加立体、更加清晰的认识自己,从而在未来更好的拥抱自己.」

    「好了,我晚上打算约个朋友吃饭。「

    易翱翔看见格格陷入沉思,也不多加打扰,留下一句话准备离开。

    「等等!」

    格格突然抬起头,匆匆忙忙的:「如果双差距很大呢?」

    「啊?」

    这一瞬间,易翱翔差点迷糊了。

    陈着和你的差距很大吗?

    闺女别不是不喜欢陈着吧,这才是真正的大乌龙。

    不过转念想想闺女现在的观念,似乎这一切能说得通。

    「差距算个什么东西!」

    易翱翔一挥手,大义凛然的说道:「这个世界没有打不破的桎梏,只有不敢爱的懦夫!你有时学学你爸,喜欢就勇敢去追逐,明年记得来参加爸爸的新婚宴。」

    易保玉皱了下眉头:「又要和现在这个离?」

    「嗯。

    S

    易翱翔耸耸肩膀,丝毫不见任何悲伤:「她说结婚住在一起以后,易家就失去传说的神秘感了,咱又不是神仙,总得吃一日三餐吧。」

    格格「嗤」了一声,懒得管这位老爹的风流韵事。

    易翱翔走出卧室,走了两步又突然退了回来。

    「你就不想知道,我今晚打算约谁吃饭吗?」

    易翱翔问道。

    「和我有什么关系。」

    易保玉挥挥手,大概率是总政歌舞团的某个演唱家,小概率是某个大学里的美女教授,极小概率是娱乐圈女明星。

    「是陈着啊,今晚我打算再约他吃顿饭。」

    易翱翔「嘿嘿」一笑:「尽量灌醉他,但是也不能保证。这小子酒量夸张的很,不过至少能让他明后天再离开。「

    易保玉心里一动。

    这就好像是以前读书时,有人故意缠住老师,给了自己逃课的机会。

    听说宋时微已经回广州了,不过自己也不喜欢这个总是淡漠的冷美人。

    那,另一个呢?

    ====

    上海的天气和首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首都是北国冰封,万里雪飘。

    上海呢,连冬日都带着几分欲说还休的小资味道,午后衡山路的咖啡馆外,三三两两的男女坐在路边椅子上,慢悠悠搅动着杯中的拿铁。

    「俞弦?」

    有人突然叫道。

    前方光影浮动,有个人转过身。

    正午的阳光流淌如金,将她温柔地包裹住,嘴角的笑容至纯至真,却偏偏嵌在一双天然含情的眼眸里。

    栗红色的长发随风微动,连发梢都染上了阳光的温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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