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603章 你的对手是男的  重生鉴宝:我真没想当专家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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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3章 你的对手是男的第(1/2)页
对面是落地窗,风拂动着纱帘,发出「沙沙」的轻响。

    宽大的茶几上堆满了资料:照片、图册、合同,以及录像。

    林颐和一位男律师仔细的查阅,时而说一句,时而指一下。

    四个助理笔下不停,详细记录。

    旁边还有几位:邦翰司的负责人,手稿委托人,以及拍卖行的法务。

    差不多快有半个小时,所有的资料整理完毕,助手递过文件夹。

    林颐大略的看了一遍,露出一丝得体的笑容:「郎先生,金太太,冯总,三位可以放心,胜诉的概率很大!」

    律师的神态很轻松,语气中充满自信,但不管是邦翰司的负责人,还是两位委托人,并不觉得意外。

    因为所有的合同,所有的协议,以及约束条款都是由国际、国内专业律师团队制定,更经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审核。

    只要有漏洞的地方都打了补丁,都有相应的免责声明。说直白点:这是一桩必赢的官司。

    拍卖行的目的很简单:把东西拍出去,把佣金赚到手。

    委托人的目的更简单:把东西拍出去,把热度炒起来,为下一次的拍卖做准备。

    那如果竞拍人悔拍怎麽办?

    那就起诉,除了本该赚到手的佣金,拍卖行还能多赚一点儿。

    委托人也一样:中国是讲法律,讲契约的地方,不是你说不要了,就可以不要的。

    你拍到多少落的槌,一分都不能少,还得额外赔偿我一部分损失。

    但如果竞拍人只是受人委托,只是代拍,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,没钱赔怎麽办?

    同样没关系:因为东西还在,竞拍人因为失信而造成拍卖行和委托人产生损失,继而由法律判决赔偿的钱不会凭空消失。

    等於什麽都没损失,白赚了一笔。能赔最好,赔不起也没太大的关系。

    反而会带来无穷的好处:只要宣传及时,等官司打完,这份手稿的热度会翻着跟头的往上窜。等下次再上拍,会造成一加一大於二的宣传效果。

    等於全是好处,没有坏处,所以不论是拍卖行还是委托人,都很满意。

    律所更满意:毕竟上亿的拍品不是年年都有,而引起经济纠纷,导致诉讼的更是等於零。

    关键的是,没有任何败诉的风险,等於既赚了代理费,又扩大了律师所的名气。

    三全其美,皆大欢喜。

    负责人和委托人站了起来,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:「谢谢林律师!」

    林颐矜持地笑了笑:「三位客气,这是我应该做的!」

    三方客气的握了握手,委托人订了餐厅,说是小小的庆祝一下。

    一时欢声笑语,气氛说不出的轻松。

    突然,「当当」的两声,「你好先生,酒店前台!」

    随着一个女人的声音,「鸣」的一下,门锁被打开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愣了一下: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级连锁酒店,这麽不专业?

    你就敲了一次,不等客人回应,更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,你就开门?

    万一客人在洗澡,更或是在做比较隐私的事情怎麽办?

    正诧异着,「吧嗒」一声,门被推开。

    开门的服务员往後一闪,门外站着两个警察。

    一男一女,两人进了房间,同时取出证件:「你好,我们是HD区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,哪位是冯莱恩?」

    负责人愣了一下:「我是?」

    「这是传唤证!」民警亮出一份文件,「有些情况需要了解,麻烦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。」

    警察传唤,自己做什麽了?

    昨晚上招嫖被举报了?

    正惊疑不定,林颐往前一步,横在中间:「对不起,我的当事人是外宾,你无权带走他。我是林颐律师,有什麽问题,你可以向我询问!」

    男警察愣了愣,露出一丝玩味的笑:这股味儿太正了。

    「香港律师?」

    林颐点点头:「对!」

    「学过法律没有?」

    当律师被人问「学过法没有」,和问她「能不能听懂人话」是一个意思————

    林颐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:「当然!」

    男警察板起了脸,声音冷了下来:「林律师,你既然学过法律,知不知道什麽是传唤?

    「,林颐愣了愣,随即「腾」的一下,脸红到了脖子根。

    所谓的传唤证,即拘传令,指对於暂时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嫌疑人,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。

    无关乎国籍,无关乎人种。说直白:公安怀疑你犯了法,才会出具传唤证。

    林熙倒好,和警察扯什麽外宾不外宾————怎麽,外宾是你爹,犯了法不用负责,甚至是不能调查?

    警察伸手一指:「不要妨碍我执行公务!」

    林颐又羞又气,咬了咬牙,但还是退到了旁边。

    男警察看了看那对夫妇:「郎庆祥,金玉珍?」

    两人对视了一眼:「是我们!」

    「麻烦配合!」

    说着,警察又拿出两张传唤证。

    看着三张传唤证,几个人反应了过来。

    如果只传唤冯莱恩,那大概率是干了坏事:昨晚上他去三里屯,带了两个女的回来,一晚上就没消停。

    但还传唤了郎庆祥和金玉珍,那就只有一个可能:因为那份手稿。

    林颐又往前一步,刚要说什麽,警察摆了摆:「有什麽话,到所里说!放心,程序一样都少不了,肯定会告诉你们传唤的原因,以及依据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几人对视了一眼,林颐笑了一声:「去!」

    传唤证具有强制性质,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,或逃避传唤的人,可以采取强制措施。

    所以,必须要配合。

    但林颐并不觉得,这三位有什麽被传唤的必要。

    再者,这三位都是外籍人士,传唤证并不是那麽好批的。但现在,传唤证不但批了下来,公安甚至上门传唤,就挺蹊跷。

    林颐怀疑,是不是有人用了规则外的手段?

    如果真是这样,最後却没查出什麽,人可不是那麽好放的。

    林颐一笑,三人心里便有了数,表情古怪至极。

    既有些诧异,也有些怀疑,更有些奸计得逞的得意。

    站在他们的角度,嫌疑最大的只有周志林和李承楷,两人买不起也赔不起,只能恶人先告状。

    但他们没有这个实力,如果他们报案,警方压根不会立案,因为这是经济纠纷。

    所以,会不会是有人在背後给他们撑腰?比如,张宗宪————

    但不管有没有都无所谓,甚至於对他们而言,这是好事:正常的商业行为,却违规使用了行政力量干预,不论在哪国,这都是丑闻,更是大新闻。

    等於为那份手稿的热度又添了一把火————

    几人不停的对着眼神,表情肉眼可见的轻松。

    警察懒得理会,摆了摆手:「几位,麻烦配合!」

    三人笑了笑,出了房间。

    林颐跟在最後面,站在门口。看到警察带着人进了电梯,她连忙拿出手机:「主任,警察把当事人带走了————三位全带走了,强制传唤!」

    「你放心,我能处理好————对,我会联系使馆,并联系媒体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「好的,我明白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挂了电话,林颐冷哼了一声:笑我不懂法律?

    那我让你看看,到底是谁不懂法律?

    派出所就在酒店的边上,两站路。

    林颐到的时候,林思成也到了,两拨人被请到了会议室里。

    两个女人隔空相望,谁也不认识谁,但都闻到了对方身上那一丝同类的气息。

    然後,气氛越来越沉寂,且透出几丝诡异。

    好久之後,谭筝先伸出了手:「谭筝,方合!」

    林颐撇了撇嘴角,站了起来:「林颐,富而德!」

    都是业内闻名的大所,一个在上海,一个在香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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