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230章,余桦:好像和电影版不太一样哦  我不是戏疯子,我是真能穿剧本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230章,余桦:好像和电影版不太一样哦第(2/2)页
拜托。

    哪有那么容易。

    李轩现在在那些老演员们看来,还是更偏向“偶像”的位置。

    “而且这里的中戏戏骨那么多,他能接住那么多戏吗?”

    耿圣凯其实就说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。

    在场的可都是中戏的老牌强人,女主角更是美貌和实力都具备,你一个北电.学生。

    接不住戏,可是你倒霉了。

    更何况,还有几个阶段。

    地主家的傻儿子福贵,落魄福贵还有后续更悲惨的命运。

    你,还笑得出来吗?

    你怎么接住戏,怎么接住。

    他那悲惨的命运。

    但此时他的悲惨命运并未开始。

    刘敏涛就看着眼前的人,突然噗嗤一笑。

    其实她一开始就有一种疑问。

    那就是为什么陈家珍会喜欢他。

    在《活着》的作品里,陈家珍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性,对于福贵的不离不弃,更多是出于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

    有爱在里面吗?

    不知道呢。

    看电视剧就出于篇幅的问题,要塑造他和家珍的感情戏。

    男女主之间的情愫。

    而非什么三从四德。

    这本来是一件很考验演技的事情。

    甚至,如果陈创来演的话,也一样。

    因为福贵这个角色,一般来看,就真的很难真正的爱上他。

    吃喝嫖赌样样俱全,像这样的人,遇到了不给两耳光就已经不错了,居然还能产生喜欢的感觉。

    不可能啊!

    所以李轩演的还有一个好处吧。

    也算有一个好处。

    那就是这家伙,他长得是真的帅气。

    在情感方面,对着这位帅哥,入戏就真的简单不少。

    帅哥就是这么能够让人赏心悦目。

    至少喜欢的感觉还是很容易找到的。

    百无一用。

    但是长得英俊也是一种用处。

    就是眼前的徐福贵那般。

    还是容易找到感觉的。

    就是这英俊帅气的相貌,

    然而当真正开始拍摄的时候,刘敏涛却发现,他的魅力.好像,就除了英俊的相貌之外,还有一点让人.有些欢喜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,很阳光开朗。

    跳着蹩脚的民族舞,果然是徐家川三废.连跳个舞都跳的那么蹩脚。

    不过这蹩脚的样子,其实还蛮可爱的。

    蹩脚的跳舞的家伙。

    叫做徐福贵,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。

    最大的特点就是傻。

    真的有点傻傻的。

    傻傻的还有点可爱。

    刘敏涛看着,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旁边的朱正文就看着女主角,似乎在眼前年轻福贵的影响下,对于剧本未来的阴影都少了不少。

    她是现在的陈家珍是现在那个,米铺的大小姐。

    天真烂漫。

    也同样被福贵的“纯真”所吸引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跟我一起来了,果然我们之间的友谊天地可鉴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果然没把我当病人,甚至没把我当人看。”

    “哦哈哈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史铁笙此时轮椅被余桦粗暴的丢到车上,扛着这老货就出门,嘴里还没个把门。

    旁边的莫言就负责拿行李。

    就往片场赶去,对于余桦和莫言来说,就没那么难,但对于身体残疾的史铁笙来说,还是蛮困难的。

    面对好友的“折磨”。

    史铁笙欲哭无泪,也只能接受,谁让自己这两个朋友那么“畜”。

    来到横城之后。

    他们三个人就混入了片场,余桦本来就是文学指导。

    当然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个合理探班的身份而已。

    “这位福贵还蛮帅的啊。”

    此时此刻,余桦就饶有兴趣的看着福贵,那个正在跳着民族舞的福贵。

    莫言此时就看着李轩。

    有些恍惚。

    这不是.那个慕容复吗。

    当时那个演《天龙八部》的慕容复。

    当初金庸还夸赞他,他简直就是慕容复本复,甚至最后有一种笔给他了的感觉。

    让你来写!

    结果最后真的为他改了结局,这还是第一次,查良庸那家伙,第一次为了一部电视剧的改编而将角色修改。

    这算是破天荒前所未有的一次了。

    所以他记得这么深。

    没想到这家伙,他居然出现在余桦的作品里。

    “有点意思,他能驾驭住这个角色吗?”

    此时,就连旁边的莫言都有点好奇,这个年轻人,他是怎么又当慕容复,又当徐福贵的,这两个角色的感觉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在旁边的史铁笙,就一脸古怪的看着片场:“这个年轻人,他顶不顶得住你作品的压力呢?”

    余桦这个快乐星人。

    他最大的乐趣,就莫过于看着他的剧组和读者哭哭啼啼。

    这次他可是带足了小零食,准备欣赏这地狱场景呢。

    特别是看着主角这么纯真的样子。

    那之后他哭哭啼啼的模样。

    就更加挠人心神了。

    他妈的这个恶魔!

    要是我有腿的话,我就一定站起来给他两脚!

    “啊嘿嘿嘿,啊嘿嘿嘿,我就是快乐的小花匠”

    此时的余桦唱起了小曲曲,在旁边坐着在c位看拍戏。

    此时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了这三位知名作家。

    有些年轻点的剧组人员看着这三人都有点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这三个人看上去好像都是高中教科书上的人物,怎么看起来那么年轻.都没比剧组的老人大多少。

    都以为能进教科书的人物,那应该是垂垂老矣,耄耋之年,结果没想到这仨还那么年轻。

    特别是这个叫余桦的,真的是一点都不显老,说他是30多岁的人都有人相信。

    对此余桦的回复就很简单。

    保持心情的舒畅,保持快乐,那就能够保持心情的常看常新,保持美滋滋的心态,就是年轻的奥秘呀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的莫言就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觉得这位主角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挺好的,笑的还挺阳光,还有一点纯真在里面,真的挺好,不吹牛.这纯真的样子,和我心中的福贵,就有点贴合啊。”

    余桦就饶有兴趣的盯着同样快乐的李轩,他的阳光,他的灿烂。

    暖暖的。

    散发着一种炽热的基调。

    有意思啊。

    余桦立刻就不困了。

    和电影版的《活着》,不一样呀。

    拍摄还在进行。

    快乐的福贵还在乐呵乐呵着,表现出的天真和无邪,还有一种奇妙的快乐在里面。

    轻快活泼。

    让整个剧组的氛围都被调动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小子还挺快乐啊。

    不管他以后怎么样,至少现在他是快乐啊。

    这种感觉其实还蛮治愈的。

    不过也给人一种这家伙傻不愣登的感觉,那种傻傻的味道就很对味儿,太对了。

    就是不知道这家伙还能快乐多久。

    因为他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件倒霉的事情就要来了。

    因为借米的时候认识的龙二,他其实就不怀好意,和福贵交朋友,也只不过是看中他傻大户的身份,还有那傻不愣登的样子,就真的很好骗。

    天与不取,天理不容。

    在赌场之上。

    龙二就骗光了徐富贵所有的家产。

    从今往后,这个倒霉蛋就不再是地主。

    而龙二也翻身做了主人,得了徐家的家产,风光一时无两。

    徐富贵纯真的另一面。

    就是吃喝嫖赌玩乐样样俱全,但可悲的是,就连玩乐这件事情他都做得很差劲,所以他的家产能够输的一干二净。

    “你去把这些铜钱,抬着去,把债给还了。”

    徐老爷一夜之间就苍老了好多岁。

    将所有的家产换成了扁担的铜钱,让福贵一筐一筐的去把铜钱挑过去把债还了.让他知道自己输掉的是多少钱,多少的重量,轻飘飘的就把这一家族的血汗钱都给输光了。

    很重啊。

    一扁担一扁担的。

    当扁担拿出去的时候,那一层层身上的细汗。

    也知道那些铜钱的重量是不轻的。

    就算是道具。

    那也是一桶桶一扁担。

    我完蛋了,家产输光了。

    不敢回家,想死又不敢死。

    这个纯真少爷的懦弱,就一点点的成现在了人们的面前他确实被徐老爷保护的很“纯真”,有着纯真的善一面,也有着纯真的恶的一面。

    而得到了福贵百年祖宅的龙二,则是“好心”的将一块地租给了福贵,于是乎,福贵就从地主成了佃农。

    徐老爷意识到徐佳已经彻底的败了,决定再回去看一眼徐家的田地,结果一只脚迈过了徐家大院的门槛,另一只脚却怎么也迈不过去,徐老爷就坐在门槛上,再也没有醒来。

    死在了他家的门楣之下。

    此时福贵站在门前就呆呆的。

    就看着父亲的尸体,表情有些呆呆的,微表情非常的奇妙。

    那种悲伤的有点抽搐的样子。

    一瞬间。

    就好像悲伤到了极点,回忆在脑海里闪烁。

    徐老爷,那个宠爱福贵到骨子里的男人,这个父亲,还是倒下了。

    这是福贵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“失去”。

    失去庇护自己的力量,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。

    爹!

    无声的悲伤,只是从口型做了出来,没有发出任何声音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演技的表达方式。

    也是一种让人意外的演技表达方式。

    至少在场的人。

    都有些震惊。

    这个演技的表现力。

    就连朱正文都有些震撼于这一秒的张力。

    从开拍的时候,朱正文就隐约的觉得这个李轩不简单,但没想到真的拍摄出来的效果,竟然会如此的令人意外。

    他的演技输出能力。

    无声悲伤的微表情。

    他真的只是.大三的学生吗?

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