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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章 恩怨第(1/2)页
赵九坐在马上,身子随着马儿的步子上下颠簸。

    骨头缝里像是藏了无数根烧红的牛毛细针,一寸寸往血肉里扎。

    那条伤腿尤其疼得厉害,疼到深处,反倒有些麻木了。

    胸口一股腥甜,几次涌到喉头,又被他硬生生将那口血腥气死死咽回肚里。

    他听着风声。

    风里有身前那个女人身上传来的香气。

    栀子花香。

    人们还没有吃草的时候,赵九就闻过这种味道。

    不是种在庭院里,被丫鬟小姐们细心伺候的那种。

    是野在悬崖上,自己从石头缝里长出来,被风抽过,被雨打过,被雷劈过的栀子花。

    那香气冷得像刀,却又暖得像酒。

    他想起杏娃儿。

    那个因为他藏在死人村的破房里偷吃老鼠的丫头。

    居然要去杀人。

    残忍。

    人为什么要去杀人?

    赵九不知道。

    他只知道,人总是要活下去的。

    哪怕活下去的地方,处处都是废墟。

    他抓着沈寄欢腰间衣衫的手又紧了紧。

    内力像一头刚被放出笼子的野兽,在他四肢百骸里横冲直撞,每一次冲撞都牵扯着断裂的肋骨,疼得他想死。

    但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。

    越是痛,脑子反而越清醒。

    他想起那道在脑海中响起的声音。

    武道四境十二阶。

    一步一重天。

    人之道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

    他试着去想那股气,让它不再乱撞。

    内力像是听懂了,开始缓慢而笨拙地在他体内那些破损的经脉里游走。

    腰间的手,力道变了。

    沈寄欢感觉到了腰间那只手力道的细微变化,嘴角勾起一个极淡的弧度,像是风吹皱的一池春水。

    果然是能引出四大地藏的怪物,坐在马上还在练功。

    “别惦记那小丫头了。”

    带着一丝沙哑的慵懒,又像是清晨山涧里的雾,不沾染半分人间烟火。

    “无常寺做事向来不亏本。酬金是东宫地藏和雇主谈的,一半预付,一半尾款。预付的钱,就是杀人所需的一切。杏娃儿既然接了这活儿,就说明她身上带的银子,足够她把这趟差事办得妥妥当帖。”

    风吹起她一缕发丝,羽毛般扫过赵九的手背。

    很痒。

    她像是没察觉,只是自顾自说道:“她死不了。”

    这四个字,她说得极轻,也极肯定。

    就像在说,太阳明天一定会升起来。

    “王有德是南山县最有名的郎中。他要是知道自己脑袋上挂着无常寺的追杀令,还能天天坐在医馆里,优哉游哉地给人号脉?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命,比街边的野狗还贱。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话里多了些玩味,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我看杏娃儿那丫头,这会儿八成正蹲在哪个墙角,一边啃着炊饼,一边琢磨怎么一刀下去,既能要了那郎中的命,又不让血溅到自己新买的衣裳上。”

    赵九没言语,只是默默听着。

    杏娃儿暂时没事。

    这就够了。

    像是一捧干净的雪,盖在了他心头那团焦躁的火上。

    火势小了些,可底下的疑问,却又像新柴,一根根添了进来。

    杏娃儿没事儿,可她却要去杀人。

    赵九杀过人。

    杀人之后,手会抖,觉会睡不着,饭会吃不下。

    酒,会喝得更多。

    那种滋味,没人会喜欢。

    杏娃儿不该过不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她的手,是用来绣花的,不是用来握刀的。

    马蹄声碎。

    前方南山县城那低矮的土墙轮廓,在漫天风沙里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人长大了,看什么都觉得小了。

    山是,河是,这县城也是。

    赵九儿时跟着村里大人来赶集,觉得这南山县城,就是天底下最热闹的地方。

    如今再看,这县城像是老了二十岁。

    土墙塌了半边,风在豁口里自由地进出,像个来去自如的贼。

    路上跑的孩子,瘦得像根芦柴棒。

    一个穿着灰色棉袍的老汉,佝偻着腰,吃力地拉着一头比他还老的驴,从他们身边走过。

    那头驴的骨头,仿佛随时都会散架。

    赵九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。

    童年记忆里的那些热闹,好像都被这几年的风沙给吹散了。

    这破败里透着一股子认命的绝望。

    马停在城外。

    她伸手扶了赵九一把。

    “城里人多眼杂,不方便养伤,也不方便杀人。”

    沈寄欢淡淡道:“先寻个客栈落脚。”

    赵九点头。

    他没钱,也没意见。

    在江湖上,没钱和没意见的人,通常能活得久一些。

    两人一前一后,走在黄土路上。

    她身姿窈窕,像一杆迎风的竹。

    他拖着一条伤腿,像一头瘸了腿的狼。

    客栈。

    如果那也算客栈的话。

    它破得好像随时会倒,唯一坚挺的,是门口那块“悦来客栈”的招牌。

    “住店?”

    一个像是三天没睡醒的掌柜,从柜台后探出头,用指甲剔着牙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先像黏糖一样粘在沈寄欢身上,又像躲避瘟疫一样嫌弃地扫过赵九。

    沈寄欢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说话是浪费力气的事。

    她从袖中摸出二十个铜板,丢在柜台上。

    叮当。

    钱的声音,永远比人的声音好听。

    掌柜的眼睛立刻就亮了,脸上的褶子跳起了舞。

    “客官里边请!要几间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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